生经过国内大一和大四、国外大二和大三的培养获得中国本科文凭和中美的学士学位,研究生经过国内研一的培养和国外2-3个学期的培养,获得中国研究生文凭和中美硕士学位。
又如PGA(Project of Global Access)高中国际课程,是中教国际和美国ACT Education Sulotions, Limited (AES)根据中国高中教育特点而共同研发的适合中国学生的国际课程。 学生顺利完成所有项目要求课程后即可直接升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新西兰等国家的110多所大学攻读本科学位。同时还可在参加ACT考试,冲击美国名校。
2、近阶段,英国、澳大利亚等都就学生签证、移民签证等连续发布了很多新政策?签证政策的调整对明年的留学市场预计会造成哪些影响?
具体而言:第1项对节奏感重要性的认识,在小学时主观概率值为2.5238,经过学期的学习,上升到3.5238,有非常显著差异,说明男生对节奏感重要性的认识有非常明显的进步;第2项关于是否喜欢节奏教学的内容,其主观概率值从原来的2.3333上升到3.5238,同样有非常显著差异,说明男生非常喜欢中学节奏课的教学内容;第4项关于节奏感是否加强,其主观概率值从2.1905上升到3.0952,有显著性差异,说明男生节奏感确实有显著性增强。第3项是否主动参与活动课,虽然总体评价已从 B 等转到A等,但其T检验结果说明,并无显著差异,说明男生在活动课上的参与程度并未真正提高。
3、节奏教学内容排序情况:
说明:
1.该表填写时是规定每人按喜爱程度的顺序选择3项,得5分,第二得3分,第三得1分,括号内表示总分。
1)活动课:活动课是指座位变化,全班围成圈,分组到教室中间活动,在此指听音乐做动作。如:聆听轻音乐《快乐的农夫》,分组先在老师下根据音乐节奏和旋律起伏的特点模仿动作,如果小组中任一同学有新奇的动作创意,可以马上走到老师前面,作为,让全组同学模仿新动作。目的:训练学生的听觉、注意力、想象力、创造力,反映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等。
2)声势:是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中的一种节奏方式,即“用身体作为乐器,通过身体动作发出声响的一种手段。其基本形式为捻指、拍手、拍腿、跺脚等。在问卷中指没有音乐伴奏。
3)听音乐做声势:通常指学生按教室正常座位,根据音乐即兴创作声势。
4)朗诵即兴创编:要求学生根据节奏,即兴创编含日常学习、生活内容的朗诵词,可根据需要,略微改编节奏。
5)节奏接龙:听老师两小节节奏,要求某学生先模仿第二小节,再即兴创编一小节,按组轮流或者由同学任意走到下一位他想交接的同学,后者难度大些。
6)节奏模仿:完全模仿老师示范的任何节奏内容,包括声势。
“节奏感是调控(长度、速度细微变化的)时间片段的连续组合的能力。”① 教师根据音乐新课标中对音乐表现要素的标准,认为学生对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等基本节奏型的感知应该在小学就基本建立的,中学阶段的任务是发展能力。开学初,通过走路、拍节奏、演唱等形式,发现大都数同学节奏感不强。根据达尔克罗兹、奥尔夫等音乐教育家关于节奏学习的理论和方法,尝试在教学中以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音符节奏型的感知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试图在一段时间内尽快恢复学生的基本节奏能力,加强节奏感,以此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反应能力。
随着现代教育思想的发展,教学目标的确立强调要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宗旨。节奏学习的终目的是让学生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并学会表达音乐。以节奏教学为主的课堂教学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但节奏教学非音乐教育的全部,缺乏良好的审美体验,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审美需求(从学生的调查中已经证实)。新课标中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此外,从多元智能理论出发,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所表现出的能力也各不相同,即使是节奏感也有层次类别的。由此,我们认为教师把培养基本节奏能力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是主观的、片面的,它过分注重知识技能,忽略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缺乏从整体上去把握音乐教育的内涵和目的。
为实现教学目标,教师决定从基础、简单的节奏型开始,其内容从理论上讲是简单易懂的,在形式上是规范、有序的,但内心是否真正感受、体验到每种节奏型的不同,并通过身体的协调运动来表现,则是有难度的。因为,节奏感是在各种水平的长度和速度中,以肌肉收缩和松弛的方式来获得的。它只能在重复整个身体运动经验之后才能获得。
比如,在一定速度下,连续以四分音符节奏击拍,学生觉得很容易,而事实上,他们会越拍越快,这说明学生击拍时,主观上知道,但对动作速度的注意力、控制力都较弱,协调性较差。
又如为加深学生对二分音符和四分音符节奏型的印象,在七年级第四单元《进行曲》教学中:教师利用《婚礼进行曲》和《葬礼进行曲》,让学生模仿人们在婚礼和葬礼中的行进步伐,边听音乐寻找合适的步伐速度与音乐相配。遍,学生很兴奋,走得飞快,经过讨论,原因在于没有听音乐的节奏;第二遍,从学生的步伐看出,他们已经注意听音乐调整自己的步伐,但身体协调能力还较弱,无法很好地控制脚步,使其与音乐的拍点相符合。在《葬礼进行曲》中,教师进一步要求学生分别尝试两拍一步,一拍一步的步伐节奏,体会、比较两者导致的音乐情绪的不同,学生们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讨论非常激烈。由此,可以看出节奏感的真正习得,不在于其理论内容的深浅,重要的是体验,这是新课标非常强调的教学理念。
如何体现教学目标的达成,评价方法和内容都很重要。
在期末节奏学习测试中,节奏内容分两部分:1、即兴节奏朗诵,根据节奏创作4句朗诵词,2、节奏念打,要求同学能念打节奏,在念节奏时应手打节拍。节奏的难度分三等,同学可根据自己的能力挑选任一等级,而评价标准相同。测试结果是大部分同学都能顺利完成。
根据调查统计数字表明,学生均认为自己节奏感有增强,但这是否真正说明教师达到了教学目的?在测试中虽然考虑了学生学习的个体差异,但节奏感能力的增强与否弱不仅仅体现在节奏的念打上,节奏教学的终目的还是为学生能更好的感受、体验和表达音乐服务。从这一点讲,以节奏念打和朗诵创作来判断学生“节奏感增强”,其标准缺乏科学性。从学生技能掌握情况分析,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定从学生能力出发,全面、综合地评价,以此获得客观、真实的教学信息,不断改进课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