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需要多久及需要的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从当天提交材料到注册成功下发注册证周期为一年左右,(如有因与在有注册成功商标近似被商标局驳回或被人异议则时间另算),注册成功的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从初审公告日算起,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则需提前6个月的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多往后延期六个月(延期则需加收费用)。商标申请人为企业或者个体户从业者,自然人无法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企业申请商标需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加盖公章即可,个体户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委托书签字即可。
商标被驳回解决方案
申请注册商标现在比较简单,费用也越来越低,代理行为相对透明了。但是申请商标一旦被驳回该如何处理,就属于门槛比较高的事物了,既要考查代理机构分析建议的性,又要结合商标使用等情况综合考虑。如商标被驳回需考虑以下内容
确定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被驳回了之后,要继续分析驳回原因。常见的驳回原因有:违反法律规定、跟已有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不具有商标显著性特征。
根据驳回原因分析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如何;这时一般就需要一个的代理机构提供分析意见了。其中有两种情况基本可以考虑放弃驳回复审:1.商标相同;2.违法法律规定
一般判断驳回复审成功率还要考虑如下因素:商标使用情况、商标使用建立起来的度和影响力情况。
判断代理机构是否:能否根据驳回原因进行走心的分析,能否充分了解商标使用现状,能否综合结合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给出综合性解决方案
按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商标被驳回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 另外,对于会不会成功,如果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成功注册的,请自行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
国内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自行,申请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文件可直接递交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受理窗口,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文件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当事人;另一种途径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除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外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文件可直接提交、邮寄提交或通过快递企业提交至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文件送达方式为送达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