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战争时期(1937-1945),一两黄金约等于1000块大洋。这个时期,日本侵占了中国的主要经济区域,掠夺了大量的资源和财富,还强行推行日伪货币。国民发行的金圆券也无法抵御通货膨胀。黄金价格暴涨,黑市交易盛行。
抗日战争后期,国统区通货严重膨胀,法币贬值。为抑制通货膨胀,国民开始出售黄金,举办黄金储蓄存款,收回法币,平抑物价。1945年8月,黄金储蓄存款陆续到期,命令中央造币厂生产金条,以应付黄金兑现之需。金条原材料是由美国进口的四百两重金砖,中央造币厂直接进行切割,制成各种重量的小金条。
民国时期金条的购买力,抗战初期,一根小黄鱼大约可以兑换30—40块大洋,兑换比率随着年景好坏上下波动。抗战后期,黄金越来越贵,兑换银元的比率越来越大。在1949年之前,100块大洋(3根小黄鱼)就可以在北京买个小型四合院。当时小康之家一月生活总费用也就是15块银元。一顿全家福吃下来,也就是两三块银元的样子。当时就是富人也很少使用金条花费,金条主要是作为硬通货贮藏起来,花费的时候兑换成保值的货币银元。
一根小黄鱼换算成克来说应该是在31克左右,市值人民币是一万元,而一根大黄鱼重量在312克,市值人民币在十万元左右,所以这黄鱼就像是现在的支付宝和支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管是在任何时代,您带着一万元或者十万元去逃难,那得多辛苦?所以带着黄鱼才是好的便于携带的产品,带一根大黄鱼就是携带了十万人民币巨款,跑到哪里都能够生存下来。
民国金条回收,按照中国传统的计量单位,金条以“两”为基本重量单位,通常来说,金条分为三种,分别为十两,五两和一两。当然也有半量等其他规格。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一般将一两重的金条称之为小黄鱼,10两重的自然是大黄鱼了。中央造币厂制的金条上,会压有中央造币厂、日期等字样。
民国金条回收,老黄金回收,民国老黄金回收,民国期间的大部分金条,都是在1945年到1949年之间生产的。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后,也将储藏于金库的大量金条运至台湾,而这些数目的金条也成为台湾后来经济腾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