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升降照明设备 使用方便,伸缩杆可调整!
车载升降照明设备,适用于电力,施工作业,抢修作业,抢险铁路,维护抢修升降移动照明
直流车载移动升降照明设备由金属底座、升降系统、云台(旋转机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及强光照明光源组成。
聚光型车载照明设备照明灯具照明灯基准轴水平方向左右5°、基准轴垂直方向上下5°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10000cd,在照明灯具的整个照射区域内发光应均匀,无明显暗区。
一个聚光灯头和一个泛光灯头同灯配置,可以同时进行高亮度聚光和大范围泛光的照明,从而实现事故现场对事故车体主体和路面的同时照明补光。
类型 基准轴上下 基准轴左右 发光强度
聚光型 0° 0° 103600
0° 5° 66600
0° -5° 62000
5° 0° 61700
-5° 0° 62400
泛光型 0° 0° 103600
0° 30° 1200
0° -30° 1184
20° 0° 3009
提升高度 照明灯具从起始位置被提升到大行程位置,其提升高度应不小于1.8m。
密封性 升降系统应有可靠的密封性,工作时不应有漏油或漏气现象。当升降系统提升到大行程,静止状态下12h,桅杆下降距离应不大于10mm。
电源适应性 供电电源频率保持50Hz,供电电压升高10%或降低10%,升降系统提升到大行程位置,开启照明灯具,云台分别进行回转和俯仰旋转各5次,照明灯开启5min后关闭,升降系统回复起始位置。在此过程中,试样应无任何故障和损坏。 当输入直流电压为9V、16.2V时,照明灯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