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电话:水运报致歉声明、公开信登报电话:400--661--2528、187--0156--2488。( ):本院受理( )诉(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媒体渠道:与选定的媒体进行联系,了解他们的要求和流程。通常,媒体会有的联系人或编辑部门负责这样的事2、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9、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的产品与服务。如果您在召回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