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国家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并应当加快实现产业升级。
2012年9月3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2]《通知》要求从严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核定每个处理企业的补贴金额,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使用安全。
《通知》强调省级要制定监管方案,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加强日常监管;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基金补贴企业退出机制,淘汰缺乏诚信、不符合环保要求、回收体系不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率低或者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逐步提高处理行业整体水平。各级相关要督促处理企业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的要求,完善处理企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拆解处理全过程进行监控,并与省级联网。
“变废为宝”,关键要转变思路。近年中国修订通过循环经济促进法、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要求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也很重要。和垃圾回收一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同样涉及生产、消费、回收、再利用等环节,工作需要一体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