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上元教育二级建造师培训招生简章
一、职业介绍:
二级建造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厅、建设厅联合用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获得《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以来,在我国建设领域内已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工程师、注册规划师等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
二、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三、报考条件:
1、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学习内容:
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题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复习题集》
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复习题集》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复习题集》
《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复习题集》
五、证书颁发: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江苏人事厅、建设厅联合用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