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是按照市场指导价来收取的,以前有指导价,现在完全按照市场机制来定价,一般按照资产评估值的比例来计费。
无形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100万~500万内,计取比例2‰~3‰,收费2000元起步;
500万~1000万内,计取比例1.2‰~2‰,收费6000元起步;
1000万~5000千万内,计取比例1‰~1.2‰,收费10000元起步。
无形资产评估具体收费还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报价,而无形资产评估一般用于出资,比如实缴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增资等。
无形资产的定义
我国2008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指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把握该定义,应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非实体性
无形资产的核心特质在于其缺乏具体的物质形态,以隐形状态存在。尽管如此,它们仍可通过专利证书、商标标识、技术文档等有形载体展现。与有形资产不同,无形资产的价值根植于无形的要素贡献,而非物质本身。
2.控制性
无形资产需为明确主体所控制,这是其被认定的关键。公知技术虽具效益潜力,但若不能为特定主体带来专属利益,则不被视为无形资产。
3.效益性
无形资产的本质在于其能够直接或间接地、长期为控制主体创造经济价值。这一特性要求无形资产不仅能即刻见效,更需具备持续的经济效益生成能力。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是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总结,也是评估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评估报告书要简洁、明确,避免误导。
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基本要求应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要求。应当强调的是,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中要注重评估推理过程的陈述,明确阐释评估结论产生的前提、假设及限定条件,各种参数的选用依据,评估方法使用的理由及逻辑推理方式。一般要根据评估对象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陈述:①描述性陈述;②分析性陈述;③综合性陈述。
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所拥有的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包括商业秘密、特许经营权、著作权、商誉、专利权、商标权等,是一种一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并预期会带来经营效益、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
从价值创造的层面来讲,无形资产是指由企业创新活动、组织设计和人力资源实践所形成的非物质形态的价值创造来源,它具体体现在企业的探索能力、组织资本和人力资本等三方面。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概念区分及常用的评估方法
根据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社会接轨后的现代企业经营实践来看:企业所获取的利润,不仅要依靠有形资产创造的加工利润或有形资产商品的贸易利润,更要依赖以知识形态存在的专利、商标权、技术秘密以及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商誉等无形资产所创造的利润,这些利润是行业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
但是,在进行运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科学的评估之前,我们对无形资产的无形性和涵盖面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无形资产的无形性体现在两个方面:(1)不具有实物形态,如商标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而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有形资产则具有实物形态,因此,是否具有实物形态是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直接特征。(2)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具有无形性。因其在整个生产和运作过程中,并不能直接产生直观的价值,只能用一些特殊的方式,将其“功能”转化到有形固定资产中去。而有形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使劳动对象发生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如通过对劳动对象的切削、铸造、传导、组装等,生产出有特定形状、颜色、气味及内在品质的产品,能使人直接感觉到有形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可见,“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划分,是不以有无实物形态做为标准的。其区别的核心是由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本质区别决定的,即非实体,可垄断等。因此应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选取适当的方法,目前,我国评估行业普遍采用的是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这三种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注意事项:
1、深入分析历史与前景:依据获取的信息,着重分析无形资产及其同类物的历史应用成效与未来应用潜力,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预测经济收益的可实现性,并考量收益法的适用性。
2、明确区分与细致分析收益:合理预估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清晰区分其与其他资产产生的收益,细致考察预期变动、收益时长、相关成本、配套资产、现金流及风险因素。
3、统一收益与贴现率口径:确保预期收益的计量口径与所采用的贴现率保持一致,以增强评估结果的一致性与合理性。
4、科学估算折现率:综合考量实施无形资产的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立合理地设定无形资产折现率,避免与企业或其他资产折现率混淆。
5、综合判定收益期限:全面分析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与法定寿命,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从而合理确定其收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