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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财团在东亚石油天然气产业中的利益格局
早在2002年8月8日,澳大利亚霍华德宣布与中国签订了总额为250亿澳元的液化天然气(LNG)出口合约。
这是中国次进口液化天然气,该大型合约涉及的数量大约相当于世界大的LNG进口国日本的进口量的5%。
这项合约为期25年,从2005年开始生效。这个合约可能会使“西北大陆架气田”对其在Burrup半岛的设施追加投资,购买第五辆液化天然气加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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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财团在东亚石油天然气产业中的利益格局
澳大利亚西北海面的“西北大陆架气田”,由综合商社和日本综合商社合资公司Japan Australia LNG(MIMI)和国际石油资本壳牌石油公司等6家公司联合生产液化天然气(LNG),每年出口量300万吨。
此项投资本身价值约15亿澳元。
这一合同长达25年,每年供气370万吨。
该项目将使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每年增加10亿澳元,约年均增长14%。
由于中国成为西北大陆架气田的大主顾,中国海洋石油(CNOOC)也在商讨投资该气田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