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数额与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不相同。 高新技术认定通过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而研发费用的认定依据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而定的。当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认定时,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虽然两者的认定与划分研发费用的依据前提是相同的,可是适用的情况又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二者研发费用的认定口径不一致,但是终的原则并不冲突。
例如在折旧费用中,明确规定房屋折旧费是不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畴。在直接投入费用中,房屋租赁费不得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畴,特别要关注的是其他相关费用的范畴,在会计口经,高新审计口经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口经中,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口经规定的为明细,例如软件企业的服务器租赁费,需要放在在直接投入费用中的第八项“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中,如此细致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更好的利用该政策去进行研发投入,一定要注意区分非研发人员相关的费用不可计入此项。
审计类别及需要审计资料 A类 1、会计报表及附注; 2、全部账目; 3、会计凭证; 4、电子版科目余额表-1级至末级的期初、期末和累计发生额; 5、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6、房屋、车辆产权证明; 7、长短期投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 8、长短期借款合同 ; 9、固定资产折旧表; 10、存货盘点表; 11、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 12、发票使用情况汇总表; 13、往来明细; B、审计备查资料类: 1、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协议; 5、设立、变更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7、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8、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维码又称二维条码,常见的二维码为QR Code,QR全称Quick Response,是一种编码方式。它比传统的Bar Code条形码能存更多的信息,也能表示更多的数据类型。
二维码是一种比一维码更的条码格式。一维码只能在一个方向(一般是水平方向)上表达信息,而二维码在水平和垂直方向都可以存储信息。一维码只能由数字和字母组成,而二维码能存储汉字、数字和图片等信息,因此二维码的应用领域要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