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已于2021年1月开始实施SCIP数据库的使用,实际上意味着REACH SVHC的强制实施,SCIP数据库是指在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2008/98/EC(2018.7.4生效)下建立的物品或复杂物品(产品)中关于关注物质信息的数据库。
什么是SCIP通报
SCIP全称为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1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2 (Products),即物品本身或复杂物品中的关注物质。
根据新修订的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指令, Directive 2008/98/EC),从2021年1月5日起,所有在欧盟境内流通的物品,如果其所含高关注物质(SVHCs,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超过0.1%(w/w),则需要向ECHA提交通报。ECHA将对企业提交的通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SCIP数据库,我们将这一新要求称为SCIP通报。
SCIP通报与SVHCs通报的区别
不同于REACH法规7条(2)款提出的物品中SVHCs通报,SCIP通报的提出及SCIP数据库的建立旨在确保在物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废弃物阶段,其含有的SVHCs信息都得以进行有效传递,以此达到逐步用更安全的替代品取代有害物质和在回收材料中剔除掉此类有害物质的目的,从而有助于实现更好的循环经济。
物品中SVHCs通报不仅要求所含SVHCs超过0.1%,且要求其含量超过1吨/年;SCIP通报没有吨位量的限制,只要物品中所含SVHCs超过0.1%,就需要向ECHA通报。
简言之,SVHCs通报和SCIP通报是在REACH法规和WFD指令的规定下,对相关责任方提出的两个立的要求,二者不可相互取代。
针对ECHA提出的这一新的通报要求,这里帮助大家列出了以下要点:
一、 哪些物品需要进行SCIP通报?
对于投放于欧盟市场上的含有SVHCs且SVHCs含量0.1%(w/w)的物品,相关责任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针对此物品向ECHA进行通报。截至目前,ECHA发布的SVHCs物质已更新到219项。
二、什么时候需要完成SCIP通报?
1、2021年1月5日之前已经投放市场、且SVHC含量超过0.1%的产品,若从该日期之后不再投放市场,无需进行SCIP通报;
2、 2021年1月5日之后投放市场、且SVHC含量超过0.1%的产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时进行SCIP通报;
3、 物品中含有2021年1月5日之后新纳入SVHC清单的物质、且含量超过0.1%,则物品供应商应在该物质纳入SVHC清单后,将物品投放市场时提交或更新SCIP通报。
三、SCIP通报的责任主体是谁?
对于符合要求的物品,其位于欧盟境内的生产商、加工商、进口商、分销商有义务向ECHA提交SCIP通报。欧盟境外企业可以委托位于欧盟境内的三方进行SCIP通报。仅面向消费者的零售商以及废弃物处置商(waste operators)并不负有进行SCIP通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