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互联网技术的开展,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出现,侵权行为也随之发生了许多改变。
,文字、图片、音乐、视频、游戏、动漫等著作仍然是网络侵权的重灾区。从直接供给内容的网站来看,度高、规划大的网站不经答应运用这些著作的情况不会大规划出现,而一些中小型网站这种直接侵权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自媒体版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已成为人们重视的热点;
其次,一些供给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商推出的商业模式是否构成侵权,依然是版权立法、司法的难点问题,2016年这些问题将进一步延续。比如说聚合类APP、机顶盒、网盘、微博、、自媒体公共平台等。
有下列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当中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答应,宣布其著作的;
2.未经协作作者答应,将与别人协作创造的著作当作自己自创造的著作宣布的;
3.没有参与创造,为谋取个人功利,在别人著作上署名的;
4.曲解、篡改别人著作的;
5.剽窃别人著作的;
6.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办法运用著作,或许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运用著作的,著作权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7.运用别人著作,应当付出酬劳而未付出的;
8.未经电影著作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许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答应,出书其著作或许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9.未经出书者答应,运用其出书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扮演者答应,从现场直播或许揭露传送其现场扮演,或许录制其扮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