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名称结构
规定的禁用条款相冲突
2、商标名称应该具有显著性,能实现商标基本的区别作用
3、商标名称或者结构应该便于记忆和识别
4、商标名称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5、以地域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应该注意弱化效应
商标:
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提交下列材料向地方工商局提出申请:
1、中国商标认定申请书(可到地方工商局或国家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领取);
2、申请人营业执照;
3、申请人申请认定为中国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4、证明申报商标具备性的证明材料;包括: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全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时间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等)及其在全国同行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外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的其他证明文件。
地方工商局在收到申请人上述材料后,应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已基本具备中国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国家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不具备中国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