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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资企业纳税需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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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企业是一直以来比较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模式,那么在个人资企业中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是上海宇科小编整理的一些资料,欢迎阅读。
1、投资者有两种扣除标准:
当依法对个人资和合伙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时,2008年有两种投资者自费扣除标准。也就是说,2008年1月和2月每月扣除1600元,2008年3月每月扣除2000元。
2、商务招待费的扣除有高限额:
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有关的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予以扣除,但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五倍。
3、在扣除工资税之前,投资者和雇员之间存在差异:
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扣除后应当调整;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和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4、调整了广告费用和企业宣传费用扣除率:
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的,予以扣除,超过部分在下一纳税年度予以扣除。
5、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属造成的生活成本:
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及其家属的生活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混合,难以区分的,作为投资人及其家属的生活费,在扣除前不得扣除。
以上就是个人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上海宇科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化、国际化的宗旨,在投资咨询、项目开发引进及可行性研究、企业注册登记、财务代理服务、企业战略咨询等领域始终处于行业地位。如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致电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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