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聚乙烯管材 涉水批件
生产阶段(“M”阶段)内衬管要求
1.材料
1.1总则
1.1.1生产内衬管所用的材料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
1.1.2可添加使用来自本厂的同一牌号的生产同种产品的清洁回用料。不应使用外部回收料、回用料。
注:在使用本厂回用料的情况下,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一致并采用合适标识。
1.2材料类别
所用内衬管材料分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两种,其中PVCU内衬管按材料分为通用PVC-U与改性PVC-U。
通用PVC-U混配料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改性PVC-U混配料除聚氯乙烯树脂含量(质量分数)可低于80%,维卡软化温度可低于79℃但应55℃,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由PVC-U混配料制成的内衬管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注:通用PVC-U和改性PVC-U具体性能区别。
1.3原材料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规定。
涉水批件环氧涂料检验内容
1.取样
产品按GB/T 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2.试验环境
涂料样品应在(23士2)℃条件下放置24 h后进行性能测试和样板制备。除另有规定外,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T 9278的规定。
3.试样制备
除另有规定或商定,耐磨性采用直径100 mm的铝板或玻璃板,耐弯曲性项目采用200 mmX25 mmX6 mm的钢板,耐阴极剥离性、冲击强度项目采用100 mmX 100 mmX6 mm的钢板,其余项目采用150mmX70mmX(3~6)mm的钢板;铝板和玻璃板的要求及处理应符合GB/T9271的规定,钢板的材质应符合GB/T 9271的规定,钢板经喷砂或抛丸处理,其除锈等级达到GB/T 8923规定的Sa2½级,表面粗糙度达到GB/T 13288. 1规定的中级。
按产品的规定,将主剂和固化剂混合均匀后,熟化至规定的时间。用刮涂法.刷涂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制板,耐弯曲性、附着力、耐冲击性、耐磨性项目干膜厚度为(200土20) μm,其余项目干膜厚度为(400士40) μm。除干燥时间项目外,其余项目试板养护时间为7 d。
4.在容器中状态
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但沉淀物不应是硬性结块,若经搅拌容易混合均匀,则评为“搅拌后均匀无硬块”。
5.不挥发物含量
将主剂和周化剂按比例混合均匀后立即称量.称样量为(2 +0.2)g。称量好的试样在(23士2)℃条件下放置24h后,按GB/T 1725-2007的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条件:(105士2)℃/1 h。
涉水批件环氧涂料检验内容
6.细度
按GB/T6753.1-2007的规定进行。主剂和固化剂混合后进行测试。
7.干燥时间
按GB/T 1728-1979(1989)的规定进行。表干按乙法进行,实干按甲法进行。
8.涂膜外观
样板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如果涂膜均匀,无流挂、发花、针孔、开裂和剥落等涂膜病态,则评为“正常”。
9.耐弯曲性(2.5°)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10.附着力
按GB/T 5210-2006的规定进行。采用直径为20 mm的试柱,上下两个试柱与样板同轴心对接进行试验。
11.耐冲击性(5J)
按规定进行。
12.耐水性
按GB/T 1733-1993中甲法的规定进行。浸水试验后,取出样板用滤纸擦干,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漆膜,如未出现起泡.剥落、生锈、变色、失光等漆膜异常现象.则评为“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