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医疗期内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合理吗上海社保代理咨询中介

  • 图片0
  • 图片1
  • 图片2
  • 图片3
  • 图片4
  • 图片5
1/6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医疗期内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合理吗 上海社保代理咨询中介

案例:2013年8月1日何某入职某宾馆,双方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此之前,何某已有12年的工作经历。2015年6月15日起,何某一直患病休病假。2015年7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宾馆向何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何某认为自己尚在医疗期内,宾馆终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遂申请仲裁要求该宾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结果:裁决该宾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解析:医疗期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经仲裁委查实,按照何某的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宾馆的工作年限,何某的医疗期应为6个月,该宾馆终止劳动合同时,何某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该宾馆应将劳动合同延续至何某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才可终止劳动合同,故裁决该宾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劳动法、社保公积金、人力资源管理等全新资讯,请关注“骏伯人力资源”。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建立了以广州、上海、北京、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300多个网点,覆盖中国大陆31省市。公司具有社保公积金代缴、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仓储外包、人力资源外包、薪酬福利外包、人事代理、商业保险及企业管理咨询等核心产品。其优势体现在:
1、国内早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之一,获得的荣誉有:中国劳务派遣机构、中国劳务派遣品牌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示范机构等;
2、及时按照各地的人事政策调整与操作各项服务,为企业有效规避政策风险,减少运作成本和精力,为客户搭建出的服务平台;
3、全国拥有70多个社保帐户,客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派遣及社保,公积金缴费地区缴纳方案;
4、凭借骏伯15年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经验,大量的成功案例积累,使骏伯人力具备了处理各种复杂人力资源事务的能力,其服务水平也赢得广大客户高度信任和好评;
5、已为超过2000家企业(其中有)服务。

欢迎全国各地公司、办事处、分公司领导来电咨询!如能达成合作,骏伯人力集团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国网点300多个,覆盖全中国大陆31省份!提供全国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工资代发、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服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晨 人事外包专员
骏伯人力资源上海分公司
手机: :
办公:2643788936
总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八楼803-806室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707室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2203室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你提供的“医疗期内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合理吗上海社保代理咨询中介”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详情

*联系

*手机

社保外包咨询信息

VIP推荐信息

热门搜索

上海咨询服务>上海专业咨询/策划>医疗期内公司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