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关于印发闵行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发改〔2018〕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闵行区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要求,于2020年2月23日前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电子版材料刻光盘,报送至所在街镇、园区,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联系人参见附件4。
附件1:《上海市人民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
附件2:《关于印发闵行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发改〔2018〕26号)
附件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附件4:《闵行区联系人一览表》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
2020年1月17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上海市人民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pdf
• 附件2 《关于印发闵行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发改〔2018〕26号).pdf
• 附件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_2021年)》.doc
• 附件4 闵行区联系人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