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移行机构由小车电动机、制动器、联轴节、减速器及车轮等组成。小车电动机经减速器驱动小车主动轮,拖动小车沿导轨移动,由于小车主动轮相距较近,故由一台电动机驱动。
双主梁龙门式起重机是一种在地面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起重量10~35/10吨,工作环境温度-25+40℃之间。具有过载能力强、工作范围大、工作平衡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工厂企业、铁路、货场、码头、建筑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
工作环境及条件 (1)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三相四线制),频率为50Hz/60Hz,电压≤1000V(根据需要也可为3kV、6kV或10kV)。供电系统在起重机馈电线接人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 (2)起重机运行的轨道安装应符合GB/T级公差要求。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不超过1000m(超过1000m时应按GB 755的规定对电动机进行容量校核,超过2000m时应对电器件进行容量校核)。 (3)吊运物品对起重机吊钩部位的辐射热温度不超过300℃。 (4)起重机在室内工作时的气候条件: 环境温度不超过+40℃,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 环境温度不低于一5℃;在+40℃的温度下相对湿度不超过50%。
起重机在架设前须按下述方法进行予装,如发现弊病及时消除,如用户无法处理请立即与制造厂联系,当起重机架设上厂房以后,制造厂也无法处理这类问题。 a、将起重机放在两根平行几处于同一平面的轨道上。 b、以端梁螺栓孔为定位琴准,按照附加图—起重机安装连接部位标号连接端梁,将起重机组合起来,调整合适后便拧紧螺栓。起重机组装完毕后,各项指标均应符合有关数据。
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c.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d.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单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e.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f.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h.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