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租赁:为入驻企业提供厂房租赁、转让等合作模式,企业需出具3个月的租金作为金(租金可累计作为购房款用),免租金期限的企业需缴纳免租后1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2、可分割出售:可根据入驻企业需要,厂房可分层、分幢进行出售,拥有分层产权;首付3-5成,剩余款项按揭贷款,高贷款年限可达10年;
3、定制模式:可根据入驻企业的需要,进行量身定制,为企业提供代建服务,企业需缴纳10%房款作为金,签订定向建造协议;
4、股权合作:以厂房使用、所有权及现金等多种方式,进行资本层面的合作。本公司,是一家以主营绿天使企业。四板高企认定相关政策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