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知识和经验。企业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责:
5.1 确保产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储存;
5.2 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和持续的培训;
5.3 确保生产环境、设施设备满足生产质量需求。 检查生产负责人的档案,是否具有相应的资历;
检查是否明确规定生产负责人的职责。
了解其某一职责是如何开展的。
了解其履职的能力是否胜任。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相应的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检查检验人员档案,微生物检验人员的资格证或培训证明,其他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记录,检查是否经过考核,并通过观察访谈形式核对开展工作的能力。
企业应制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不得佩戴饰物、手表等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喷洒香水,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食物等带入生产车间,防止污染。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员工是否在入职前体检,是否在入职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现场抽查3—5位直接接触生产的员工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进入生产区的所有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更衣。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和仓储等区域,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进入,应事先对个人卫生、更衣等事项指导。 检查现场人员更衣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工作服的选材、样式及穿戴是否与所在的生产环境要求相适应。
检查企业是否有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的管理规定;
检查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的记录,进出车间有无登记。
企业与本要点有关的所有活动均应形成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投诉记录、厂房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等,并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
每批产品均应有相应的批号和生产记录,并能反映整个生产过程,并样品的可追溯性。 检查有无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投诉记录、厂房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等。
抽查1—2批产品进行追溯。
实验室应按检验需要建立相应的功能间,包括微生物检验室、理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的环境控制条件应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检查实验室是否按检验需要设立相应的功能间;询问如何微生物实验室环境条件满足要求,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