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2012年9月3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2]《通知》要求从严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核定每个处理企业的补贴金额,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使用安全。
中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大国,许多产品都已到报废高峰期。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家电年均报废量约2.2亿台,每年增幅约16%。为此,中国已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回收拆解体系,但也应看到,回收规模小、回收价格不透明、渠道不畅通、私拆屡禁不止等行业难题仍然存在。
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上,也要改变以往将其视为“电子垃圾”的观念,而是作为一座亟待有效利用的“电子矿山”,并以此指导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再利用等各环节活动。
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也很重要。和垃圾回收一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同样涉及生产、消费、回收、再利用等环节,工作需要一体化推进。
在生产端,应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者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承担好环境责任。在消费端,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环保意识,另一方面要关注消费者关切,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保障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全过程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北京市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回收经营者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这些举措无疑开了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