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个人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资企业不是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资企业不是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资公司”或“股公司”,是指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办法》第十三条款规定,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是“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因此,个人资企业不能申请保密资格,一人有限公司在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