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
1、申办单位提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批复(复印件),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及批复(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或有关租赁合同(复印件)。
6、分类贮存区的说明及照片,处理场地区域分布的说明及照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说明及照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所涵盖信息的文字说明及照片,运输车辆照片、车辆牌照说明及照片或受委托运输单位材料,视频监控设备检验合格证书,电子地磅说明及照片,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文本,日常监测方案或委托监测合同,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或被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安全、质量、环保等技术人员职称及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人员培训制度(复印件)。
7、以上所提交材料以A4纸装订成册并单位鉴章,一式1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1张(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以单个文件名保存WORD文档,每个文档小于15MB)。
加强帮扶,助力企业发展
围绕“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目标,充分发挥作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了三级联审、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开展了“一支部服务一企业”主题党日活动,服务企业发展。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的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被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废电视机、废电冰箱、废洗衣机、废房间空调器、废微型计算机合计年处理能力约为1.6亿台。但实际上其中仅有94家处理企业实际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8417.1万台(套),同比增长3.9%。
其中由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建立的处理企业共计60家,占处理企业总数的55%,年处理能力占全国总处理能力的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