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受理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市区主要街道烟草零售网点两店同侧距离不少于30米,非主要街道两店边临间隔不少于30米,郊区或农村可适当放宽);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流程:1、行政审批中心烟草窗口受理;2、专卖所专卖管理人员现场勘验;3、专卖监督管理处审核审批,决定发放或不予发放;4、制作、发证由行政审批中心烟草窗口统一办理。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