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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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代办
个体、公司注册后拿到的资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副本
2、根据需求办理公章、财务章、私章、等章
3、协助为您办理银行开户和税务报道
注册服务代理费:0元起
办理时间:一周左右(可加急)
工商注销后拿到在资料: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价格根据企业情况面议)
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1、预先核准名称并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海南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由董事会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