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卫生许可证到期,可以携带原证件、身份证件、不动产证到办证中心(相应窗口)申请换证,需填写一些表格,同时要接受食品监督部门对场所的验收,验收通过后,才能补办下来。从验收通过,到证件下答来大约需要一周的时间。
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