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盘点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活动,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合规,并有效地支持经营决策。以下是资产盘点的两种方法介绍:
1.采用资产台账核对法
核对资产台账与实际资产的匹配情况。
记录任何存在的差异,并追溯原因进行必要的调整。
根据盘点结果更新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清单。
2.实施现场盘点法
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以便识别,实地检查每一项固定资产,准确记录其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价值及位置。比对盘点结果与资产清单,记录任何不符情况。分析差异原因,并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状况。
盘点结束后,应编制详细的盘点报告和清单,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固定资产盘点,公司能够保护财产安全,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和度。本文旨在为公司固定资产盘点提供指导,希望能对相关管理工作有所助益。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股东法定人数、认缴出资额、制定章程、确立组织机构、确定公司住所等条件。-《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发起人法定人数、股本总额、发行股份及筹办合规、制定章程、确立组织机构、确定公司住所等条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设定需谨慎,遵循低年限要求至关重要:
房屋、建筑物:低20年折旧期。
生产性设备(含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低10年折旧期。
生产经营辅助器具、工具、家具:低5年折旧期。
非主要运输工具(除飞机、火车、轮船):低4年折旧期。
电子设备:低3年折旧期。
请注意,上述为低折旧年限标准。例如,对于电子设备如电脑,虽低要求为3年,但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可选择更长的折旧期,如5年,以更合理地反映资产价值消耗。
盘盈、盘亏材料的评估
评估盘盈、盘亏材料时,应以有无实物存在为原则,分别选用相应的评估方法。
(1)盘亏材料的处理。因盘亏材料已无实物存在,故不需要评估,直接从申报的待估材料中扣减即可。中
(2)盘盈材料的处理。一般的盘盈材料缺乏历史成本资料,可采用现行市价法或重置价格法进行评估。
①若盘盈材料能取得同种材料的现行市价,就依据市场价评估。其计算公式为盘盈材料评估值-盘盈材料数量X该种材料现行市场单价一损耗(5.9)
②若无法取得盘盈材料的现行市价,可以类似材料的交易价为参照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盘盈材料的评估值=盘盈材料的数量x类似材料的交易价格X(1±调整系数)-损耗
【产品及库存品评估案例】 某企业评估时产品实有数量为 100台,每台实际成本 500 元,根据会计核算资料,该产品生产成本中材料与工资、其他费用的比例为3:2.根据目前价格变动情况和其他相关资料,确定材料综合调整系数为 1.20.工资、费用综合调整系数为 1.10.由此可以确定该产成品评估值为
产成品评估值-100x500x(60%x1.2+40%x1.1)-58 000(元)
市场法是指按不含税的可接受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确定产品评估价值的方法。在用市场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产品的使用价值。评估人员要对产品本身的技术水平和内在质量进行鉴定明确产品的使用价值及技术等级,进而确定合理的市场价格。
(2)分析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被评估产品的前景。
(3)市场价格的选择应以公开市场上形成的产品近期交易价格为准,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交易价格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
(4)对于产品技术水平,但产成品外表存有不同程度的残缺的,可根据其损坏程度,通过调整系数予以调整。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市场价格中包含了成本、税金、利润的因素,对这部分利润和税金的处理应视产成品评估的不同目的和评估性质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