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的原则,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要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的原则,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公开、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要坚持合理布局、示范带动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特色、分类指导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推动出台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实施细则,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支持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与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加强政策落实与宣讲。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支持政策,推动降低执行门槛。
加强现有政策宣传推广,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开展面向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政策解读。。。。。。
在国家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