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 55KW 室外消火栓泵 工作原理
一、防火间距:
(1)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2)丁、 戊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 二级时, 仓库与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泵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 窗、室外消火栓泵、洞口的防火墙, 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 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 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 但不应小于4m。
二、消防车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规定工厂, 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三、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布置: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室外消火栓泵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须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