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的主体主要是民居建筑和宗祠建筑。这些宗祠建筑和民居建筑丰富了传统村范的文化,反映了传统村落文化所具有的特特点,是当地居民的精神信仰。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传统村落的民居建筑特色,据笔者的调查分析,大多数传统村落的建筑的历史都比较悠久,大多为明清时代的建筑,邻里之间距离较近,其次,传统的建筑都比较优美和细腻,灰瓦黄墙,隔扇花板,其工艺精细,特点。所有的特征和价值都集中在建筑的结构、形体、材料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传统村落多数历史比较悠久,期间流传这具有当地特色的民俗故事、名人事迹、神话传说等代表村落特征的事迹。规划应该在了解现状的基础上,深度挖觉出村落的历史事迹、民俗风情,在保护与发展一体的前提下,通过规划的手段给予推广,将村落的文化发扬光大,通讨新老故事的打造,吸引游客的到来。
古村落的保护遵循其延续和原真性的原则。原真性是指传统村落的文物古迹本身的设计、工艺、材料及其所处环境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文化以及历史等信息的真实性,古村落的保护价值在于它是历史艺术的载体,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其街巷空间是重要的历史资源,是民族的宝贵财富。在对古村落进行规划保护时,应注意保护古村落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另外,对于和古村落文物古迹相关的一些文化传统的真实性也应予保护。是保护为主,其次才是规划,否则古村落就失去了它的保存价值,然而,大多数人对原真性的保护方法的认知非常浅显,表面的认为原真性保护就是“冷冻”保护,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其使用价值,因此,应在原真性保护的基础上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出古村落的使用价值,展现出古村落的延续性,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建筑风貌,完善传统村落的基础性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居住舒适度,采用“保鲜”保护法保护好传统村落。
我国传统村落进行严格的分层次的保护。应根据古村落的艺术、科学以及历史价值等因素来综合评估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分清古村落保护的先后顺序和保护的力度大小。据笔者多年的经验总结出古村落的保护一般可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传统村落的历史环境和文物古迹。其中文物古迹分为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文物古迹。
对古村落进行范围划定,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协调区,在核心保护区内只能进行修缮。我国现存的传统村落大约有5000个左右,村庄类的物品大多为明清、民国时期的物品,因此,可将传统村落的部分建筑改造成古博物馆。比如民国时期的一些学校可以改建为历史博物馆,村落中的一些宗祠建筑或是特色的民居也可改建为民俗博物馆等。在保护好传统建筑的原始风貌的基础上,也为古村落文化的传承打好了基础。风貌协调区可结合多村旅游增加旅游设施,根据村庄发展适当可以新增房屋,但是应制定协调区建筑设计导则,不能对核心区风貌产生影响。
在保护古村落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出古村落的价值,因地制官进行旅游开发设计,对不同区域的村落设计不同的主题,做好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传统村落的吸引力,发展传统村落的旅游经济,实现保护和发展共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