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需条件:1、有设置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 ;所需材料:1、《疗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疗构批准书》或者《设置疗构备案回执》;2、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疗机构规章制度;6、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⑴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⑵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⑶疗机构各医疗科室负责人;⑷凡新建、改建或迁建的疗机构,应提交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⑸公安消防对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⑹环保和抗震部门审核意见⑺规划局批件(指房屋改变使用功能的)。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务室、卫生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