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字画鉴定机构
然而,结合存世古字画的实际情况,鉴定结论并非如此简单。某些有款作品,不是非真即伪,如唐宋时期摹拓、复制的一些古字画副本,并非有意作假,而是为保存流传,这些水平、临仿逼真的摹本,经鉴定虽否定它为真迹,但也不可简单列入伪品,应具体确定其所摹时代,归入此时代真品之列,这已属于明是非。而有些无款作品,本身就是有意造假,如明清时期一些地区性伪作,虽没有名款,也应归入伪品之列,无必要定时代或作者,这又属于辨真伪。还有一些作品,如代笔画,款真画假,或画作亲笔、代笔参差,就既有辨真伪又有明是非的问题。因此,鉴定字画不能简单地一概肯定或否定,应将各种状况一一分辨清楚,揭示其本来面目,方算达到了目的。
字画鉴定机构
“考”就是考证,即借助于画家传记、字画著录、有关诗文、
等等文献,对作品与之关联的某些问题作一番考证,以此来判断真伪。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考证能起一定作用;一是真迹存在甚少的画家或时代,目鉴缺乏必要的比较条件,而相关的文献资料却比较多,通过考证往往能对鉴定起作用,如唐、五代的诸多作品。二是有条件依靠目鉴的初步来判定,但仍有某些问题存疑,这就需要通过考证来进一步解决。如上海博物馆所藏的题为赵孟俯所绘《百尺梧桐轩图卷》,经目鉴,“吴兴赵孟俯”款识笔法滞涩,为裁去原款所补添的伪款,但绘画精雅,当属元人之作,画后七位元末名家题诗亦为原跋真迹。然此图尚有一些问题没有弄清:本幅无上款,不知图的主人公是谁?画、跋俱真,为何要截去原款,补添伪款?傅熹年先生在“元人绘《百尺梧桐轩图》研究”中对此图作了进一步考证,使上述问题逐一得到了解决。三是目鉴已解决了真伪问题,倘进一步辅以考证,能使结论更准确可靠,也不妨作些必要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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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要依据的时代气息和个人风格,也通过诸多因素反映出来,如画面本身所含的题材构思、思想内容、构图造型、笔墨形式、风貌格调等,都打上一定的时代烙印,并显现出画家的个性特征。
这些因素相综合,就形成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
然而,这些因素也有主次之分,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笔墨,因为这是能反映个性、不易仿效的因素。
其它诸如题材、内容、构图、造型等,摹仿品完全可以依
画瓢,难以据此判真伪;
而且它们有一定的延续性,后代可以沿袭前人,在时代性上只能“断前不断后”。
至于思想情感、审美趣味,属于比较抽象、不好把握的因素,更难作为准确的、主要的鉴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