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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北京出境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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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具体面积无要求);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若欲后期升级为国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50万);

  4、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银行开设的质量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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