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烟气SO2、NOx、O2排放湿度监测设备刻度
新泽仪器注重用户体验,并且拥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和知识,为数以千计的用户提供佳的产品解决方案。无论您是购买我们自主生产还是代理进口品牌产品我们都以负责到底为己任。无论是售前的技术方案提供还是售后的技术服务我们都站到客户立场去考虑、去处理问题,提供、贴合、实用的产品技术方案。CEMS烟气连续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由气体分析装置、烟尘分析装置、温、压、流一体装置和烟尘分析装置温、压、流一体装置四部分共同构成。
同样的设备、同样的环境条件,在不同的工作人员的操作下,得到的监测数据是不一样的。设备的使用年限、承载力的大小以及维护情况对监测数据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比如,当锅炉负荷60%时,烟尘排放浓度是额定负荷时的30%;锅炉负荷80%的时候,烟尘排放浓度则升高至65%。
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cems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设备、环保监测设备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
CEMS是英文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的缩写,是指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装置,被称为“烟气自动监控系统”,亦称“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或“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供符合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产品,并满足有关计量法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该行业提出的有关该系统在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我们注重用户体验,并且拥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和知识,为进口数以千计的用户提供佳的产品解决方案。邮箱:sdxzkly@163.com
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系统是新泽仪器结合多年在烟气在线监测和工业过程气体分析领域的经验研制的环保监测设备,适用于对工业锅炉、电厂锅炉、工业窑炉及垃圾焚烧炉等污染源排放烟道气的连续监测,以及冶金、焦化、水泥、化工等行业的生产过程气体在线分析。气体分析装置:
分析仪器采用紫外差分分析仪,该仪器具有湿度交差干扰的修正功能,温度、压力、流速的自动补偿技术使仪器具有很高的精度和长期稳定性。
煤烟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有较大影响,具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选用低硫煤、无烟煤作为制砖拌料;2.优化砖窑生产工艺,合理鼓风、引风、充分燃烧、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及测量参数,TK-1000烟气在线监测仪CEMS系统设计要点要选择适宜的分析测量技术及测量仪表,选取适宜的取样方式和样气处理系统,根据确定的取样方式设计系统的流程、选型及配置。
烟尘分析装置:
激光后散射烟尘测试仪,其发射和接收单元安装在烟道同侧,可连续对烟尘含量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检测,可显示和输出测量值及报警,也可对测量值、报警值和自诊断故障进行存储,随时调用和处理。烟尘测量范围可从0-200mg/m3,到0-l000mg/m3。
(SINZEN)TK-1000 CEMS的优势 :分析仪气体室由不锈钢加工而成,气体室强壮、成本低,受水分、粉尘的影响小,检测器与气体室采用光纤连接,更换方便,维护成本低;一次仪表安装位置:烟道,具体位置现场定;所有安装在烟囱内或烟囱上的或者提供烟气气路通道的CEMS系统部件(包括气路管)均采用耐腐蚀材料组成。
温、压、流一体装置:
烟气温度、压力、流速、湿度等的测试同烟气成分及烟气含尘量的测试,通过数据处理系统后将工况下测试值按环保要求转换成标态下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TK-1000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于各种锅炉连续废气排放量的监测,采用直接抽取法,可以连续在线监测颗粒物的浓度、二氧化硫(SO2)浓度、氮氧化合物(NOX)浓度、氧气(O2)含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湿度等参数的测量。
烟气分析仪功能特点
反吹功能:CEMS的SO2/NOx/O2采样探头、烟尘仪发射端和接受端具有吹扫功能;能对探头外表面和内部进行反吹,减少颗粒物附着。专利设计:螺旋气流吹扫探头内腔,消除探头维护和已经被吸入探头内腔的颗粒物:
PLC是CEMS系统的数据采集、控制单元。与常规的控制方式不同,PLC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功能和更高的可靠性、扩展能力。
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环境监测仪器及工业过程气体分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代理,新泽人一直在努力的做到好,选择我们就是选择了产品和服务,我们做到的不仅仅是你们能看到的,希望我们提供的气体检测仪、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分析仪、磨煤机CO分析系统等都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使用感受。
2017年7月10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环监函[2017]1095号)<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工作内容:对砖瓦行业企业进行深入排查,对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特别是2015年新修订的《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2016年7月1日以来,砖瓦行业企业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情况,组织对砖瓦干燥及焙烧窑、破碎、制备成型等各个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开展监测。(三)无组织排放。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达标。(四)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
进口烟气SO2、NOx、O2排放湿度监测设备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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