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不可用于下列物质的火灾: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铝、铀等;金属氧化物,如:氧化钾、氧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操作规程系统的启动方式为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手动控制
三种。一般情况下使用手动控制,在保护区无人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自动控制,当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不能执行时,应采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建议不采用)。
对储存容器、选择阀、灭火剂流动管路单向阀、压力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部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