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罐消防车主要由发动机、底盘、取力器、乘员室、水罐、水泵、进水出水管路、水炮、器材箱、前后照明灯及电警报器等组成。
1、乘员室
驾驶员室及消防员室一般连在一起构成乘员室,其结构型式因底盘结构及改装工艺而有所变化。大多数乘员室是由原车驾驶室和在其基础上接长的消防员室构成,这种乘员室称为整体型乘员室。也有部分水罐的乘员室仅利用原车驾驶室,在外形上不作任何改动。还有的重型消防水罐车驾驶室和消防员室分开设置,它们各自立,消防员室一般设在车厢前部。整体型乘员室的室内设有前后两排座位,在副驾驶座位靠背上,装有两个活动座位,供消防员乘座,包括驾驶员可乘8人。重型水罐立设置的驾驶室和消防员室一般可乘6人。驾驶员室和消防员室两侧各有车门,中型水罐消防车消防员室后部两侧有水泵进、出水接口和出水操纵球阀手柄,乘员室顶部有风窗和,在保险杠后面的封板下装有喇叭。消防员室两侧下部脚踏板上安放有吸水管。在驾驶员座垫右侧、水泵传动轴左侧的中间部位设有水环泵引水操纵手柄和后进水操作手柄。排气引水操作手柄设在副驾驶座位前方的底板上。变速器杆前方是取力器离合操纵手柄。乘员室的仪表板上增设了手油门、电子警报器、真空表、压力表及水泵转速表等。而后置泵式的水罐消防车,其消防控制仪表板不再是安装在乘员室内,而是安装在位于车厢后部的泵房内。
2、车厢
车厢由水罐和器材箱组成。中型水罐消防车一般中部为水罐,后河水罐两侧为器材箱,用于贮水及安放消防器材。而后置泵式重型水罐消防车车厢中部设有水罐,后部及后部两侧设推拉式器材箱。水罐顶部开有人孔口、溢水管,装有扶手和吊装用圆环等。人孔口有盖密封,溢水管口安置在水罐顶中部,使水罐保持与大气相通,确保向水泵供水流畅。溢水管口高出罐顶,使水罐整个容积充满水,以减少行车时的击荡。水罐底部有积存口,清洗和维修保养时,可由此排出污物,平时由球阀封闭。在积存口前方的前封罐壁上,有进水口和出水口,进水口与水泵注水管路连接,由水泵向水罐注水。出水口与水泵进水管路连接,由水罐向水泵供水。另外,在水罐后封罐壁上,装有浮球式液位指示器。浮球随水位的变化,使电位器动片在线绕电阻上转动,引起电流的改变,液面高度在液位指示表上显示出来。器材箱套装于水罐的后部,放置各种消防器材。后端有大开门,开启后由支脚支撑。器材箱后围上装有后照明灯。
3、水泵及管路系统
该系统主要由水泵及水泵管路系统、水炮、传动及操纵装置、取力器和引水装置组成。
1)、水泵
水罐消防车上的水泵形式有低压消防泵(单级离心泵、双级离心泵)、中低压消防泵和高、低压消防泵三种类型,通过支承架固定在底盘的大梁上。水泵的前盖进水口连接进水管路,上边的出水口与出水管路连接。
2)、水泵管路系统
主要由进水管路和出水管路两大部分组成。带水炮的水罐消防车水泵管路系统和不带水炮的水罐消防车的水泵管路系统大致相同,只是在不带水炮水罐消防车的管路基础上,增加了一上出水管路和水炮。
8吨水罐消防车采用重汽底盘改装,平头双排驾驶室,液压翻转,重汽集团MC07.28-50发动机,280马力,国五排放,罐体容积8.0立方;整车结构紧凑,方便灵活,动力性能好,车速高,能自由进出乡村狭窄道路及小区,具有消防车的全套消防功能,上装箱体的上装骨架全部采用引进欧洲技术生产的铝合金型材制造,整车的重量减少,机动性能和整车载重量提高。除了装备消防水泵及器材以外,还设有较大容量的贮水罐及水枪、水炮等。可将水和消防人员输送至火场立进行扑救火灾。也可以从水源吸水直接进行扑救,或向其他消防车和灭火喷射装置供水。在缺水地区也可作供水、输水用车,主要适用于大中镇、乡村狭窄街道、市小区、繁忙的批发市场等场所的一般物质灭火,闲暇时可用于园林喷灌、道路清洒。
8吨水罐消防车整车消防性能符合GB7956-2014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05第五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国Ⅴ标准);整车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已列入工信部汽车新产品公告。
消防车出厂前必做以下安全检查:(二)
消防车出厂前必做以下安全检查:
①消防车的后视野应符合GB15084-2013《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的规定;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应符合GB4785-2007《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②消防车的外表面应符合GB20182-2006《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的规定,并不应有尖锐物和锐利的边缘。消防装置操作区域周围不应有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的物品、热源。
③对人员可能触碰到的超过60℃的热表面及高速回转物,均应设有防护装置。
④消防车上公称通径大于65mm的水带接口和压力不小于18MPa的管路应远离操作人员,或采取防护措施。
⑤在排气系统暴露的地方应设置保护装置,以防可能对操作人员带来的伤害。
⑥除驾驶员外的每个乘员都应有固定身体的扶手,扶手尺寸应戴防护手套仍能抓持。驾乘室应有方便上、下车的扶手,扶手应戴防护手套仍能抓持。
⑦乘员室外表面和内部不应有尖角、锐利边缘、凸出物等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形状。⑧供乘员上下车踏板长度不小于200mm,深度不小于100 mm。踏板应有照明和防滑措施,与地面近的离地距离应不大于500mm。
⑨取放器材的踏板距地面高度应不大于450mm,长度应不小于300mm,深度应不小于200mm。放下后外侧朝向消防车前和后方应有黄色警告灯闪烁。
⑩踏板应能承载75 kg/500 mm的重量。
⑪当为翻转踏板,在行车位置应有锁止机构,防止踏板受震动后自行翻转。
2 扶手与车体应固定可靠,应能承受100 kg的拉力且不脱落和断裂;扶手距驾乘室地板的高度应便于乘员坐在座位上抓持;扶手应使用非金属材料制造,若采用金属材料时,应在扶手外部包敷非金属层,并应有防滑花纹。
⑬驾乘室顶需要上人操作或维修装备时,应在300mmx200mm范围能够承受质量为100kg的静载荷,并且驾乘室顶应采取防滑措施;驾乘室应具有与原驾驶室相同的强度和刚度。地板、顶护面、加强筋的形状及材料的材质、厚度等均应与原驾驶室相同。
消防车是一种采用商用货车或消防车底盘或整车,加装灭火装置(如消防泵、消防炮等)或消防装置(如照明系统、排烟装置、绞盘等)或举高装置(梯架、臂架、破拆臂架等)改装而成的一种特殊专项作业车辆,主要用于火灾救援、各类事故处理、各类灾害救援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消防车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会有不同的方法,从标准体系、体验机构、使用领域都有不同侧的分类,为了整合、统一和利于管理,消防车在标准体系中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了统一的分类规定。
消防车辆进入火场后,应当按照火场指挥员的位置停稳车辆。车辆的停放姿态能够满足对火场进攻与撤退的需要,确保灵活自如地随时撤出危险位置。车辆发动机保持运转状态,切不可盲目熄火,贻误战机。消防车开始供水时,应逐步升高水压,避免因水枪的反作用力以及突然升压产生的水锤现象造成战斗人员伤亡或水带爆破,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消防水带在铺设过程中,如果要通过公路和地面有锐利物品(像火场常见的碎玻璃。)时要做好水带的保护,防止水带被割伤爆裂和汽车通过碾压水带影响救火。
在水源离火场超过消防车的直接供水能力时,应采用消防车接力供水方式进行火场供水。供水车驾驶员应注意受水车溢水管的溢水情况,保持适当的供水量。在后车无法观察前车的溢水情况时,前车驾驶员可以打开本车水罐上部的人孔,防止因供水量过大发生的涨罐现象。在供水过程中,受水车应选择坚硬的路面停放,在无法停放坚硬路面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因溢水而使车辆陷入泥潭。直接耦合接力供水时,应尽量使用同一型号的消防车辆,各车之间相互协调,防止因操作不当使供水中断。在直接供水压力较高时,应注意保持适当水压,防止伤及战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