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可以直接设置在建筑基础结构上,但是这些结构的防火、耐火性要符合要求。防火墙可以设置在防火分区上,如果防火分区交界处已经设置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墙,是不需要再设置防火墙的。在设置防火墙时,尽量不要将其设置在转角处等等。
防火墙是由不燃烧体构成,耐火极限不低于3h。为减小或避免建筑、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建筑构件;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4.0h的不燃性墙体。通常防火墙有内防火墙、外防火墙和室外立墙几种类型。
建筑的耐火设计,目的在于防止建筑物在火灾时倒塌和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的避难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的损失。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层数不同的建筑物,火灾的危险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在设计上要区别对待。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作为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是防火技术措施中基础的措施之一。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如一、二级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被火烧坏、倒塌的可能性小;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火灾时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体倒塌,火灾损失大。
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屋顶承重墙为燃烧体,吊顶和隔墙为难燃烧体,其余均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外,其余构件为难燃烧体或燃烧体。
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的纵向蔓延迅速,而人员的疏散困难,火灾危险性大,损失惨重,因此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的选定更应该十分注意。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主要是根据建筑类别来选定的,而建筑类别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来划分的。
注:①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
②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厂房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
④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戊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人时,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
⑥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按丙类厂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