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材料鉴定包括依据文件材料鉴定标准对需检纸张、墨水墨迹、油墨墨迹、墨粉墨迹、粘合剂等文件材料的特性进行检验检测及比较检验等。
变造文件鉴定,是指对利用真文件加以局部改造的假文件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通过鉴定,确定变造事实,判明真伪;了解变造特征,分析变造方法;査明被改变或删除的内容。变造方法不同,其特征各有差异。用擦刮方法消除原来文字,被擦刮部位纸张变薄,表面光泽消失,显微镜下观察可见纸张表面有明显破坏痕迹,有的还残留有文字的笔画;如后写上文字,会出现墨水渗散现象;用挥发性液体滴在被擦刮部位,渗透明显加快;在紫外线下观察,与其他部位荧光反映不同。挖补、接贴方法伪造的文件破坏了文件纸张的完整性。被挖补、粘贴部分与原来的纸张成分,纤维方向,线条、花纹不同,厚度增加,透光程度和荧光反映亦有差异。
文书鉴定的任务是揭示文书物证与特定人以及可疑客体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变造文件的特点,就是在原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添加、涂改、刮擦、消退、掩盖、粘贴、拼接、挖补、换页、拆封等手段,对原文件的局部内容加以变造,从而达到篡改原文件所要证明事实的目的。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文书,是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
文书鉴定不仅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