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文件物证,但由于文件物证复杂多样,与案件中的联系及检验 的目的和方法又不尽相同,使文件检验内容较广分支较多。主要包括笔迹检验、言语识别(含声纹鉴定)、印刷文件检验 、污损文件检验 、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检验六大内容。但考虑到实际工作状况及一些内容的特殊性,这里把声纹鉴定、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检验抽离出去阐述,其余内容不变。
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笔迹鉴定的一般材料有:
1、个人委托就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检材:需要鉴定的存疑材料;
3、样本:提供同时期的或者平时书写的签名3-5个,笔迹样本提取表(鉴定所提供);
4、告知书和笔迹鉴定风险告知书(鉴定所提供);
5、签司法委托书(一式两份/鉴定所提供)。
正式委托后为了公正,委托人是不能干扰鉴定过程的,如样本不充分或者质量不高,鉴定机构才会要求委托人补充样本。案件处理后,按照规定鉴定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但鉴定机构一般也会在10~20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鉴定意见。
说起笔迹鉴定,在外人看来就是形态学上的像与不像,结论无非是肯定/否定,闭着眼睛猜都有一半几率猜对,所以大部分人都会怀疑笔迹鉴定是否可靠,原因是大家不清楚笔迹鉴定到底怎么看、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