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文件上的字迹被变造、模糊与损坏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两种:一种是违法犯罪嫌疑人为了骗取财物或销毁罪证,为了伪造资历与身份而有意篡改票据、账册、合同、有关证件和档案等上的关键字迹;另一种是无意中造成的污损或自然条件影响而使文件上的字迹模糊与损坏。
委托方对于书写时间鉴定的要求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相对形成时间是否存在差异鉴定,另一种则是单一材料形成时间争议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