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判断文件真伪的途径之一,许多案件审理过程中,文件形成时间往往是各方争议的焦点。鉴定文件形成时间的方法,鉴定提出了许多检验方法, 包括墨迹(包括印文印迹)的形成时间、纸制品的形成时间及文件内容的系统性分析,但由于影响文件形成时间检验的因素众多且复杂,目前对于文件形成时间的鉴定,仍没有形成系统的鉴定理论和方法。
文书,在生活中大多指是指公文、书信、契约等,但在“文书鉴定”中的文书除了包括公文、书信、契约等,还包括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等文件。
文件形成方式鉴定包括依据笔迹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笔迹是书写形成还是复制形成;依据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印文是盖印形成还是复制形成;依据指印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文件上有色检材指印是否复制形成。
文件材料鉴定包括依据文件材料鉴定标准对需检纸张、墨水墨迹、油墨墨迹、墨粉墨迹、粘合剂等文件材料的特性进行检验检测及比较检验等。
文本内容鉴定
包括通过书面言语分析,判断检材文本作者的地域、年龄、文化、职业等属性;通过文本格式、内容、书面言语特征等的比较检验,分析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文本的相互关系。
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形成时间检验。
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不需要比对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