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鉴定包括通过书面言语分析,判断检材文本作者的地域、年龄、文化、职业等属性;通过文本格式、内容、书面言语特征等的比较检验,分析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文本的相互关系。
添写、改写方法伪造文件破坏文件上原有文字布局和字的结构,出现文字分布位置、间隔、倾斜度不协调;墨水颜色,笔划粗细大小不一致,以及不应有的重描等现象。采用化学方法消退原有文字。被消退部位有明显消蚀现象,纸面光泽被破坏,纸张变薄、变脆,保护成条花纹变色。消蚀部位再写上文字,笔划有渗散现象,墨水颜色发生变化。在紫外线下观察,与未受化学药品影响的部位荧光反映不同。
文书鉴定又称可疑文件鉴定。指运用知识,根据鉴定人的经验,并结合测量、检测的结果,通过综合分析评断,对各类可疑文件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等进行的判断。
现行鉴定技术,书写笔迹、印章等鉴定还存在可能,但对于签字盖章的形成时间,目前尚无国家或行业内认可、统一的检验、鉴定方法,故在空白纸上签字后补充内容,如无其他证据予以否定,很难确定该份纸张没有法律效益。
文书鉴定不仅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
由于每个人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学习写字时的方式、方法、环境、条件的不同,由这些因素所决定的书写习惯也不相同。笔迹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定遗留在文书物证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留,以及确认遗留在不同地方的字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伪造、变造文书是指按照一定真实的样本,或者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方法设计、制造的文书,或者采用挖补、擦刮、改写、填写、消退、改换、拼接等手段,对真实文书进行的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