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知识,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污损文件鉴定:指根据受污染、损坏或发生其他变化的文件物证的物质特性,采用理化检验方法对其进行恢复、整理、显现和鉴别。常见的污损文件有:污染文件、破碎文件、烧毁文件、浸损文件、粘贴文件、裱糊文件、模糊文件等。
文书鉴定又称可疑文件鉴定。指运用知识,根据鉴定人的经验,并结合测量、检测的结果,通过综合分析评断,对各类可疑文件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等进行的判断。文书鉴定的任务是揭示文书物证与特定人以及可疑客体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篡改文件鉴定又称变造文件鉴定,篡改的定义通常解释为在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涂改、添改、挖补、拼凑、移植、刮擦等方式,改变、歪曲文件真实内容、形态的行为。篡改文件鉴定就是判断文件是否被篡改的技术。篡改文件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是否被篡改、变造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提供客观依据。
委托方对于书写时间鉴定的要求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相对形成时间是否存在差异鉴定,另一种则是单一材料形成时间争议鉴定。
文书形成时间主要涉及的书写工具:中性笔(即签字笔)、圆珠笔、钢笔、毛笔。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涉及的文件: 激光打印文件、喷墨打印文件。
文书行程时间涉及的其他材料:印章,印文,捺印手印的印油、印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