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鉴定指运用技术对指纹的异同进行鉴别和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刑事技术鉴定规则》规定,指纹鉴定是刑事技术鉴定的重要内容之-.其根据是人的指纹各不相同和终生基本不变的特性。指纹鉴定的程序分为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经过鉴定达到同一认定的目的,从而为刑事诉讼提供证据。
指纹是手指皮肤上特有的花纹,由皮肤上的隆起线构成。这些隆起线的起点、终点、分叉、结合被称为细节特征点。隆起线的这种细节特征有无数种排列,因此,每个人的指纹甚至一个指纹的每条隆起线都是特的。中国是公认的指纹运用发源地。"睡虎地秦简中"有堪查盗窃案件现场"手迹六处"的记载。据现有史料,手印运用始于唐朝。在契约上的红色手印被做为人身同一认定的重要依据。到宋代,指纹已运用到刑事诉讼中了。
指纹识别的原理?
所谓指纹识别,即通过识别模块收集你的指纹信息,与之前存储在手机中的指纹信息进行对比。根据收集指纹的方式不同,指纹识别模块主要有:光学式指纹模块、电容式指纹模块、射频式指纹模块。
所谓指纹,是指人体指尖表面的纹路。在指纹中,凸起的纹线为脊线,脊线与脊线之间的部分为谷线。根据脊线和谷线的结构,可以得到一些细节点。指纹识别主要就是利用这些细节点特征实现的。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常见的指纹。
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伏的指纹。
提取指纹的方法:
鉴识人员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