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损文件检验中常见的文件物证有:污染文件、破碎文件、烧毁文件、浸损文件等,检验主要任务是:清洁和整复被污染、损坏的文件物证,固定整复的污损文件,辨读模糊或不可见内容等。
污染文件:特指被各类污染物质如粪便、污渍、血迹、泥土等污染的污损文件。
破碎文件:又称分离文件,特指被破坏、撕裂、裁剪或其它外力作用下,已分离成若干部分的污损文件。
烧毁文件:特指已被燃烧、烧烤或正在燃烧的污损文件。
浸损文件:特指被水浸湿(泡)而粘连、损坏的污损文件。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
包括依据变造文件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否存在添改、刮擦、拼凑、掩盖、换页、密封、 消退、伪老化等变造现象;依据污损文件鉴定标准对破损、烧 毁、浸损等污损检材进行清洁整理、整复固定、显现和辨识原 始内容等;依据模糊记载鉴定标准对检材褪色记载、无色记载 等模糊记载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依据压痕鉴定标准对检材压痕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等。
污损文件,是指受人为的或自然条件的影响而被污染、损坏或发生其他变化的文件。污损文件检验是文件检验的内容之一。污损文件包含变造、模糊与损坏文件三类共有十一项具体内容。例如,类变造文件,是指消退字、添改字、擦刮字和拼补字等方法变造的文件;第二类模糊字迹的文件,是指涂抹掩盖字、书写压痕字、锉削金属冲刻字、自然退色字、浅淡字和重叠字等不易看清文字的文件;第三类损坏文件,是指烧毁字、断离字和文件浸泡粘连字的文件。
文书鉴定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知识对诉讼涉及的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
文书鉴定又称可疑文件鉴定。指运用知识,根据鉴定人的经验,并结合测量、检测的结果,通过综合分析评断,对各类可疑文件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等进行的判断。文书鉴定的任务是揭示文书物证与特定人以及可疑客体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篡改文件鉴定又称变造文件鉴定,篡改的定义通常解释为在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涂改、添改、挖补、拼凑、移植、刮擦等方式,改变、歪曲文件真实内容、形态的行为。篡改文件鉴定就是判断文件是否被篡改的技术。篡改文件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是否被篡改、变造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提供客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