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笔迹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笔迹物证。笔迹检验是在研究认识个人书写习惯的基础上,对两部分笔迹进行比较鉴别,以确定它们是否为一人所写的检验过程。通过笔迹检验可以证明:物证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几起案件中的物证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一份物证笔迹材料中的几个部分是一人所写还是多人所写。
笔迹鉴定到底怎么看?看什么?
1. 书写风貌:比如书写速度、是否正常书写etc,由此可以判断是正常笔迹还是伪装笔迹(伪装笔迹放大镜下看到不自然抖动、收笔过慢过重等)、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书写人的教育水平、年龄和身体状态等等;
2. 布局:比如字行间距、首行缩进习惯、字行正还是歪、页边距留白大小;
3. 写法:比如繁体字、职业原因导致的习惯性简化字、笔画笔顺的错误写法、标点符号的习惯写法(圆括号、方括号、尖括号等);
4. 结构:比如单字笔画偏旁间的布局关系、固定搭配的词组间的布局(如日期有人习惯写年月日,有人用点,用顿号,用短杠,用斜线);
5. 笔顺:这个好理解,不用举例子了,同部首的书写笔顺已经形成条件反射,是人主观意识难控制的部分;
6. 运笔:比如起笔收笔的轻重、是否有下压上提动作趋势、连笔的连接部位和方向、笔力分布情况,这部分需要用放大镜看。不同的书写工具也会导致运笔变化。比如圆珠笔的笔迹运笔就会比中性笔重一些;
7. 笔痕:比如用圆珠笔书写的油墨露白和堆积、不同笔尖形成的笔痕区别、纸张的区别、纸张下衬垫物对笔痕的影响etc,这部分也需要用到放大镜和显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