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
债务纠纷中,涉及到借条欠条的,如果当事人对签字有异议,可以提出笔迹鉴定的申请。做比较鉴定要带上检材、申请书等,到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办理,预交一笔费用,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在庭审的时候可以当做书面证据使用。
仿真签名是指借助拍照、扫描、复印等方式 对签名笔迹,使其再现。之所以会有仿真签名出现,初衷是为了降低重复工作频率,缓解日常办公中大批量的签字文件等,人们为了提高 工作效率,缓解重复工作压力,将签名做成印章 或电子印章等,且再现的笔迹与本人签名字迹极为相似。由于仿真签名的推广,部分不法分子也纷纷利用仿真签名方式进行不法利益获取,例如防止名人,签名售卖获利,由此产生的对复制签名字迹鉴定进行笔迹鉴定的委托事项也越来越多。
字迹鉴定存在较大风险签名复制过程中未必会将一些摹仿的痕迹全部复制成功,尤其对于摹仿水平较高,摹仿特征不明显的字迹,采用复制形式难以将临摹字迹痕迹全部重现,鉴定人难以判断该字迹的临摹特 性,极有可能将其作为正常书写字迹判定。再加 上复制过程中很容易改变原有字迹特征,导致在 字迹鉴定中,无法准确判断检材与样品字迹的相 似性,加大鉴定难度,终导致无法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
字迹鉴定对检材字迹清晰度要求较高 对于字迹笔画难以辨认的签名字迹,经过仿制过程,会出现难以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 情况,不符合字迹鉴定标准。但如果字迹笔画虽然不清晰,但存在轻微色差,可以借助图像扫描设备将字迹进行扫描,并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调整字迹色阶、对比度等,进一步加深字迹的清晰度,尽可能使之反映原字迹笔画。此外,对于缺失笔画的 字迹且复制过程十分粗糙的字迹样材,该类复制 签名缺乏有效笔迹特征,不符合鉴定条件,鉴定通常不会受理类似字迹的鉴定委托。
实验样本:默写:主要针对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对案内证据资料的内容非常熟悉的情况下采用;听写:将检材单字拆分后编成其他较为完整的段落,令其听写;抄写(对文化程度低的人适用,此方法应尽量少用,对错别字特征不作提示):将检材单字拆分后编成其他较为完整的段落,并制作成打印稿,令其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