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 经营场所证明;
(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您仍有疑问,您可拨打12315电话告知我们详细情况或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属区域的工商所进行具体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