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具的精、巧、简、雅,红木:
明代及前清家具的特点通常的说法是“精、巧、简、雅”四字。因此,判别明代及前清家具,也常以此为标准。
精,即选材精良,制作。明式家具的用料多采用紫檀、黄花梨、铁梨木这些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深沉的名贵木材。在工艺上,采用卯榫结构,合理连接,使家具坚实牢固,经久不变。由于紫檀、黄花梨、铁梨木生长缓慢,经明代的大量采伐使用,这些材料日见匮乏,到了明末清初,这些木材已十分难觅。所以,清以后家具在用料上发生根本变化。鉴定和辨别是否是明代家具,用料的审鉴是至关重要的。
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十分和谐,使用者坐在上面感到舒适,躺在上面感到安逸,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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