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卡板的用途范围较广,多用于食品,饮料,啤酒,医药,纺织,汽车制造,电子电器,五金机械,物流中心,周转货物、货物上货架,方便货物装卸。
卡板又称之为托盘。
卡板
卡板有木卡板、 铁卡板、免 检卡板、消毒卡板、免熏蒸卡板、塑料卡板、镀铬卡板……